你有選擇權
仲介提出斡旋金時,應告知買方也可以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,不一定要先交付款項。
買房服務|斡旋金注意事項
簽下斡旋金文件或要約書以前,先看清楚金額、期限、接受方式與違約效果。賣方一旦接受,事情就不只是「再考慮看看」。
BEFORE YOU SIGN
仲介提出斡旋金時,應告知買方也可以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,不一定要先交付款項。
斡旋金收據、出價保證金或要約承諾書等名稱可能不同,重要的是實際條款與法律效果。
價格、期限、貸款、屋況、設備與交屋要求都應寫進文件,不能只依賴口頭轉達。
TWO OPTIONS
WHAT HAPPENS NEXT
文件中應載明標的、價格、期限、付款方式及所有附帶條件。
議價過程中的任何變更都要留下紀錄,避免只有電話或口頭說法。
若賣方變更價格或條件,通常屬於新的提議,需要買方再次確認。
依文件約定辦理定金、審約與正式簽約,不要把接受後當成仍可自由取消。
COMMON SITUATIONS
確認文件約定的失效時間、通知方式及斡旋金返還程序,並留下書面紀錄。
價格以外的付款、交屋或設備條件若有變更,不要直接視為原要約已完整接受。
立即查閱文件的撤回方式與送達對象,使用可證明時間及內容的書面方式處理。
可能發生定金或損害賠償等違約效果,應先查看文件並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
FINAL CHECK
本頁為一般交易資訊整理,實際權利義務仍以個案文件、雙方意思及適用法令為準;發生爭議時請尋求專業法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