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合一所得稅
- 計算基礎
- 成交價與已繳房地合一稅
- 申請機關
- 國稅局
- 所有權人
- 本人出售、配偶重購亦可能適用
- 退稅方式
- 新屋價較低時按價格比例
房貸與稅務工具|重購退稅注意事項
先分清楚國稅與地方稅,再核對自住事實、買賣時間、所有權人及五年列管。
FIRST, TELL THEM APART
THE TWO-YEAR WINDOW
日期起算依稅目不同,土地增值稅還會涉及立約、申報與登記日期;接近期限時務必先向稽徵機關確認。
ELIGIBILITY CHECK
新、舊房地都應有符合規定的設籍及實際居住事實,不是只有名義上設戶籍。
房地合一稅要求舊屋出售前 1 年內無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;土地也有自用用途要求。
房地合一稅使用成交價;土地增值稅使用土地申報移轉現值,不能拿房屋總價代入。
尤其土地增值稅,夫妻不同名義仍屬不同土地所有權人,可能無法申請。
契約、權狀、戶籍、收付款、稅額核定及自住證明都應保存。
不要等到五年列管快結束才處理;交易完成後即向承辦機關確認應申請時間。
重購房地在列管期間若再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,原退還或扣抵的稅額可能被追繳。
DOCUMENTS
本頁為一般資訊整理。稅制適用需依交易日期、登記名義、自住事實與個案文件判斷,請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